为做好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bat365在线登录入口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要求,结合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本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同时成立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方式及基本要求
1. 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现场复试,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2. 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达到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和所有接受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考生)》执行,调剂学生以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通过名单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200%。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生优先,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专业总分不低于215分。
三、复试时间、内容及安排流程
1. 复试时间
考生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在3月31-4月2日完成;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4月8-9日,其他批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1)一志愿考生复试:3月31-4月2日
3月31日(星期五):复试考生报到(济民楼C427),资格审查;
4月1日(星期六):
体检 上午8:00,地点:校医院
专业笔试 下午14:00;
4月2日(星期日):
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能力测试 上午9:00;
笔试、面试地点详见《复试准考证》。
(2)调剂考生复试:4月8-9日(具体在面试系统考场设置)
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研究生官网。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初试科目未考数学的调剂考生加试数学。
(1)专业课考核(100分)
重点考核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方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应用统计复试科目:
统计学基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多元统计分析,抽样调查理论与方法
光电信息工程复试科目:
固体物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光学、材料科学与基础
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bat365在线登录入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2)综合面试(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
3. 复试安排及流程
(1)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课考核(专业课笔试科目)。具体如下: ①外语能力测试(5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约10分钟左右。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 ②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约30分钟。考核内容涉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的考核,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 ③专业课考核(专业课笔试科目)(总分100分):现场复试采取卷面考核,考试时间90分钟。线上复试考核由考生以面试的形式随机作答。
④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根据专业目录中的加试科目,提供相关科目的试卷;加试成绩须合格,分数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⑤根据需要,可采用其他复试内容。 ⑥以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进行现场记录,音视频及现场记录资料交研究生院保管。
(2)复试流程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
④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提供自考准考证。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⑥个人简历
⑦其他补充材料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补充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学院公布成绩、公示录取名单、上报复试录取相关材料。
拟录取考生提供政审、体检等材料。
四、成绩计算与录取
1.成绩计算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考核,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低于150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4)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为录取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复试总成绩/5。
2.录取
(1)复试时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分别单独排序。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原则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按照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
(3)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要求及时办理调剂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4) 体检:一志愿考生在校医院体检;调剂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学院。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5)政审:拟录取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下载《思想政治情况鉴定表》,由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学院。
(6) 调档:拟录取考生凭调档函在档案所属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研招办。
(7)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1.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后接受考生复查复议,复查工作由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纪委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不少于3人)组成复查组开展,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2.复试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监督电话:0791-88126486(理学院);电子邮件:58180059@qq.com(理学院)。
六、其它
本细则由bat365在线登录入口bat365在线平台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和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研究生院解释。如教育部、江西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